宜政办秘〔2020〕3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安庆城区发展实际,我市对城区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进行了更新,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17年9月9日《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新一轮安庆市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宜政办秘〔2017〕133号)同时废止。
附件:1.安庆市城区商服用地级别分布范围表、安庆市城区商服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2.安庆市城区住宅用地级别分布范围表、安庆市城区住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3.安庆市城区工矿仓储用地级别分布范围表、安庆市城区工矿仓储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4.安庆市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分布范围表、安庆市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5.安庆市城区交通运输用地级别分布范围表、安庆市城区交通运输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6.安庆市城区水利设施用地级别分布范围表、安庆市城区水利设施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7.安庆市城区加油加气站用地级别分布范围表、安庆市城区加油站加气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2020年9月27日